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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素慧、叶红菱、施建发自北京:尽管国有机构民营化呼声渐高,但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程萍准备在3月4日中央领导到农业组听取意见时建议:农业科研机构转企业应分类指导,不能急进。
大多农业科研机构转企生存艰难
程萍在接受《民营经济报》记者专访时表示,2001年,《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意见》指出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实行企业化转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应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改革。程萍近年到各省考察发现,不少地方正积极推进农业科研机构企业化,包括个别农业大省,但这样做的结果是把不少原本就远离市场的机构推上了死路。例如某市的水产研究所,原本省政府每年拨款几百万元投入种苗研发,转为股份制企业后,研究所不再享受该拨款,又没有市场生存之道,科研人员见此情形纷纷流失,原先的水产科研机构现在不但一棵苗都研发不出来,还被迫转向贸易、旅游等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领域。程萍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现在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农业科研周期较长,且存在自然风险,应在一定时期让农业科研人员沉淀下来,潜心进行研究。但目前我国高校中农业专业人才毕业后从事本行的还不到一半,对国家资源是极大的浪费。
各级机构分类处理
程萍认为,农业科技创新应成为一个体系,农科院一级可专注于基础研究,培养国家级创新队伍,省级农科院应着重于应用基础研究,尤其是在区域范围内。因为各省气候、位置、地理造成农产品差异很大,不可能仅靠中央级农科院全盘研究,这一层队伍尤其需要稳定。而地级市可保留一家农科院,着重产业化和应用研究,面向广大农村和市场。程萍认为,各级科研机构应有所侧重,有所为有所不为,按区域分布设立地方机构,才能对农业产业化有所推进。(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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