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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着,近日,有多家企业的会计来电询问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是否可以不用缴企业所得税?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家另有规定明确用途外,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南京地税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里的“国家另有规定明确用途”目前是指,一是自
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所得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二是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所得税款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除上述以外,如果企业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用途的文件,也按此规定执行。通讯员 徐辉 金陵晚报记者 高峰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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