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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雅华
尽管200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将现行利率上调了0.27%,从1.98%上调至2.25%。但与该月的5.30%通货膨胀率相比,实际利率仍为-3.05%。储户的钱在银行里不仅没有无利息可言,还不断地在缩水。可即便如此,储户们还要再缴纳20%的利息税。
没有利息而要缴纳利息税,这公平吗?皮已不存,毛仍附之,不奇怪吗?
5年前,中国为刺激消费而开征利息税,那时的中国经济处在通货紧缩期,而2003年后,中国经济己进入了通货膨胀期,那么利息税这种为克服通货紧缩而开征的税种,还有必要继续收取吗?皮已不存,毛仍照附,不奇怪吗?
让我们再来看看开征利息税,究竟有没有推动中国的居民消费增速长。
征收利息税的2000年以后,居民消费连续4年慢于GDP的增长,年平均增长差距达2到3个百分点。这个差距不仅没有减小,反而还在加大。
而且令人不安的是,利息税的征纳主体是低收入者。
嫌贫爱富是银行与生俱来的天性。向来都是穷人把省吃俭用攒下的那点儿血汗钱存到银行,而银行再把穷人的钱借给富人。穷人“常将有时想无时”,总能从锅沿碗边多少省下点钱,存到银行,以免冻馁之苦。可对富人来说,钱就像大海里的水一样,喝得越多口越渴。于是,富翁的别名叫负翁。他们多少钱都不够花,把银行的金库搬到家里还不够花。
明白了这个道理,理顺了这条食物链,你就会明白,利息税的征纳主体是低收入者,是工薪们。这一点,那些设计此税种的始作俑者,不知是否也是明明白白我的心?
现在看来,指望2005年物价涨幅低于2.25%是不现实的。由于煤电油运紧张如故,国内通胀的压力仍然很大。所以,我们不能在这样的经济通胀期,仍然坚持实施经济紧缩期的金融政策。这个道理简单得就像我们不能在闷热如蒸的夏天还继续供热一样。
负利率时代的利息税涉嫌双重纳税。
2005年,中国已是进入“负利率时代”的第三个年头了,这样的“负利率时代”的“利息税”,没有利息的利息税,还要继续征纳下去吗?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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