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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的一纸文件,很可能将目前绝大多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扫地出门”。作为《电子签名法》的配套法规,信息产业部近日以部长令的方式公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与《电子签名法》同时生效。
《办法》对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的条款将把目前已经存在的绝大多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挡在门外。
国内目前已有近百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业内普遍认为,目前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太多太滥,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而且大多数认证机构对自身的安全性认识不够,对承担风险认识不足,没有能力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参与制定《办法》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称,《办法》的实施将使中国电子认证行业的运营走上规范,提高认证企业的资质,保证电子认证行业健康发展。
对《办法》的出台,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延昭昨日告诉记者,仅仅注册资金最低3000万元这一条,已经把现在中国绝大多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挡在了门外。李延昭说,据他所知,目前中国能够达到注册资金最低3000万元的认证服务机构只有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一家。
尽管天威诚信目前也没有达到《办法》所规定的注册资金要求,但李延昭显然更注意《办法》中要求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的这个条款。他说,注册资金不够,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来实现,但目前很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连最基本的技术和设备条件都不具备,在《办法》生效后,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李延昭认为,在目前近百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中,能够在《办法》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的“最多有四到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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