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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
问:今年是否还会出现像去年很多地方出现电力紧张的情况?有哪些解决举措?
答:今年1月份以来,从供电形势看,尽管缺电的范围没有缩小,但是缺电的程度在减弱。到今年年底,去年供电比较紧张的局面,大面积整体性的缺电将转变为季节性、时段性
的缺电。
问:《电监条例》规定,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对电价实施监管。两者在电价监管方面的职能怎样分工?
答:关于电价监管的职能,在监管条例里是这样表述的:“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电价实施监管”,这实际上是一个虚写,为什么要这样虚写呢?主要的道理是价格监管从市场化进程的角度看,它是最重要的市场监管手段,我们的电力市场化正在推进当中,因此就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界定监管机构和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之间的价格监管职能。
第二,监管机构是电力体制改革以后才产生的一个新的机构,赋予它的职能必须和原来《价格法》赋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进行衔接。目前,国务院对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在电价监管方面的职能划分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随着整个监管条例的正式实施,将逐步明确下来。
问:在目前供电紧张的状况下,电价是否能完全走向市场化?
答:关于价格的改革,要有一个过程,电价的市场化最终目标是要建立按供求关系确定价格这样一个机制,目前我们要从各个方面积极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从今年实际情况看,大家关心的是会不会涨价。我要明确地说,由于当前的供求形势,今年要推出煤电价格联动的措施,在这个措施过程当中,规定随着煤炭价格的上升,由电力企业在消化30%成本的基础上实行煤电联动,这样必然使一部分用户的电价随着煤炭价格的变动而产生变动。
问:在电力发展计划当中,对于电厂建设的审批过程,目前相关政府部门主要是国家电力监管局和国家发改委,在审批的过程当中有哪些主要的政府官员或者具体的部门对这个进行负责?
答:国家电力投资体制已由行政审批转为核准制。比如土地、环境条件需要由国家土地局、国家环保总局进行核准以后,再由发改委进行核准。我认为这种制度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提高效率等。
作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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