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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试点圈定重庆名列其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4:07 重庆晨报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透露,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不久将在部分地区试点,首批进入试点地区的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深圳。

  税务专家刘桓称,物业税的计税标准不会每年评估,只会按照购房当时的不变价格计算,一直持续到建筑物消失为止。这样每年缴纳的物业税将变得合理而透明,开发商、买房人及国家税务部门将互不亏欠。据了解,目前就物业税的正式开征时间,以及税赋水平尚未
确定。

  一旦物业税开征,一方面将降低购房成本,另一方面将加大购房后的税收成本,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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