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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英辉来源:
保监会就机动车强制三者险表态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2月28日)临近的时候,中国保监会高层首次对该草案作出表态:机动车
强制三者险要顾全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昨天,在“中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表示,目前草案引发争议的焦点,是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如何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范围的宽窄以及社会救助基金如何落实等问题。保监会认为,合理的法律制度要充分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多方当事人的平等和公正。
冯晓增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百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人们的法律和安全意识还不强。2004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10万人,占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仍然较低,目前机动车三者险的投保率为30%左右,农用运输车等投保率仅为6%,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
业内人士分析,对机动车强制三者险提出的经营要求是“不赢不亏”,但商业保险公司普遍认为经营压力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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