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发布了“2005年第2号公告”,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共350亿元。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此次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总额
据介绍,本期国债的发行期为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同时,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也不加计利息。对于购买者来说,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的,要实行实名制。
本期国债是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因此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均可以购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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