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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对企业“产品检验”进行监督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0:39 千华网-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伏怡)产品合格证是产品走向市场的“保护伞”。可如今一些企业没有经过检验,就私自在产品上加贴合格证,致使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为严把厂门关,从即日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对生产企业“产品检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将企业分三类管理,A类为全部具备出厂检验能力;B类为具备部分出厂
检测能力,其余项目委托检验机构代为进行;C类为不具备产品出厂检测能力,检验项目全部委托检验机构代为进行。

  质监部门表示,对于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或部分检验项目尚不能自检的企业,可限期整改,也可委托市级以上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凡企业不具备质量检验条件和能力而填发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行出厂销售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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