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内地证券法规考试将在港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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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8:06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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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证券及期货人员资格有关的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与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合作将于2005年5月14日在香港举行第二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的有关公告,此次考试报考条件为: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和于3年内曾经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
此次考试将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命题。考试大纲规定的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等5个层次的内容。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70题、多项选择70题、判断60题,三种题型共计200题,每题0.5分,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公告中说,考试成绩合格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期有效。通过考试的考生,可按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申请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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