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济南2月23日讯(记者杨飞越)今天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出重大改革,省市两级参保单位实行“多险合一”、“一票征缴”。首批参保单位3月份启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程序,实现统一缴费。
目前纳入省级管理的参保单位,将分步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根据省级社会保险开展的情况,首先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统一基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省级基
本医疗保险启动后,医疗保险也一并纳入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
按规定,每年4月底前,各参保单位应将职工当年社会保险缴费数据上报省社保局,并按新基数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当年缴费差额。每月15日前,各参保单位对当月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统一申报、缴纳。对当月出现欠费的单位,除根据欠费额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外,按照各项保险费比例分别记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滚动记账法,当月不记个人账户。
从今年开始,我省统一企业职工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在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不高于300%标准,核定职工各项保险缴费基数。
鉴于各参保单位存在各项社会保险登记不一致、参保人员差异较大等情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对一票征缴工作采取分批逐步进行的办法。第一批单位于3月份开始启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实现统一缴费。其他单位于6月份实行一票征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