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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3日起开始审议“废止《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的议案,若此议案在24日的表决中得以通过,上海市交巡警自1999年起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历史将告一段落,全市交巡警将分为交警、巡警两个部门。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说,与当初决定试行交巡警统一执法的原因一样,如今要终止统一执法体制同样是出于上海道路交通状况、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此外,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主体”,因此上海现行的交巡警统一执法,即同时以交警和巡警的名义进行道路交通执法的体制,从执法主体的角度已不适应国家法律的要求。
程九龙说,上海市公安局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和广泛论证,已经作好理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机制、深化交巡警体制改革的准备,决定将把全市的交巡警分为交警、巡警两个部门,明晰各自的职责,分别管理和使用;同时将进一步精简机关,把更多的警力下放到基层,加强街面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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