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妍通讯员晁振源)日前,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今年是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和平区西康路2号的市劳动保障局服务厅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同时开通新的举报投诉电话:23331069(原27111830举报投诉电话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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