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一年期以上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10: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使得“保险费率下调”的话题再被提起。但被列在“免征营业税的具体保险产品清单”首位的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士表示,终端寿险产品的销售价格不会因此下调。

  通知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保险公司开办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所取得的保费收入,可免征营业税。目前,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

  而对于寿险产品价格下调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从未在公开场合给予明确答复。

  网络编辑:张宁






【谈股论金】【推荐】【大 中 小】【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