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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将受惩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11:06 证券时报

    为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的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草拟了《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通过各种手段使用人民币图样须经人民银行审批。申请人应是法人,并符合非商业性行为等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
构应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今后,使用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票幅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网络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属非经营活动的,人民银行将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经营活动的,由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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