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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的争夺战,历来都是战未开、硝烟已四起,委托理财如此,社保选秀亦如此。此次,企业年金也不能例外。
从去年4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到11月《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到今年节前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出台,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争夺战就已经进行了几个回合的热身和预演。
企业年金争夺战的激烈程度和参与热情均丝毫不亚于社保选秀,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将惠及市场中的各类机构,它带来的不仅仅是投资管理人这个饭碗,还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强项和优势来选择不同的角色;并且,目前企业年金规模已达500亿元,加上各种以企业年金名义销售的保险产品,年金规模直逼千亿元。
眼下的这场争夺战中,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公司无一缺席,都要争先试水企业年金市场,以取得先动优势。专业养老金公司也纷纷成立,急欲分羹年金市场。
总体看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普遍想做投资管理人,保险公司则看重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两种角色,银行着眼于托管人,信托公司对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都比较有兴趣。
据了解,实际上各类机构除了志在必得的资格之外,并不想轻易放弃其他几种角色。比如,证券公司普遍看好的除了投资管理人外,还有受托人,另外,他们表示,一旦技术条件许可,他们也希望能够申请账户管理人的资格。有类似想法的还有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但最终各机构之所以选择重拳出击强势一项,一方面在于管理层对能否同时申请几类资格还没有明确的态度,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市场竞争已成为比较优势的竞争,而非单纯的绝对优势竞争,大而博未必好于小而精。
市场中的机构博弈逐步从行业内演变为行业间,各类机构参与者都有各自的天然优势。能够在市场中具有绝对优势固然好,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绝对优势必然会被逐步消除。这种情况下,唯有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才能决胜于市场,固守和笃信原有的绝对优势最后可能会被证明既劳民伤财又违背市场规律。
如何确定自身的比较优势恐怕是此番企业年金争夺战中,各机构应首先需要思考和应对的问题。上海证券报 曹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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