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鼓励外资投资港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08:52 沈阳今报

  记者刘阳阳

  今报讯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的《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辽宁省将“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本投资港口建设和经营”。这是辽宁省首次立法鼓励国内外资本投资港口。

  据介绍,此前,辽宁省酝酿给予港口发展更大的资本空间,如允许外省有实力的港口
企业集团前来租赁经营、入股经营、并购经营,参与港口生产经营和管理等。

  此次出台的《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称,政府引导、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同时,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设、维护和管理,也可以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