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个人理财莫忘税收成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 09:00 天津日报

  黄海京

  本报讯(记者黄海京)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包括可转债,要征收20%的利息税。其实,个人投资企业债交利息税并非新闻,国家税务总局也只是针对投资者的疑问和盲区再作强调。看得出,税收成本往往成为个人理财盲区。

  据了解,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均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