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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在内的四个企业年金具体细则日前出台后,有望成为年金“管家”的养老保险公司成为“香饽饽”。记者日前获悉,继两家养老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成立之后,国内又有四家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递交了养老保险公司的申请;而保监会也将出台专门的养老保险公司规定,对养老保险公司进行规范。
据悉,四家申请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以
及新华人寿,其中太平洋保险由于集团扎根于上海,其养老保险公司可能依然落户上海;另外三家保险公司的申请地目前还不明朗,但保险业内人士推测,养老保险公司的投资功能较强,目前上海作为保险业的投资管理中心,对养老保险公司有较强吸引力。
据透露,保监会已于去年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达成一致:养老保险公司将至少具备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
去年底,太平养老保险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已拿到中国保监会获准成立的批文,这两家养老保险公司将于春节后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递交有关企业年金资格的申请。
据悉,这两家已获批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企业年金、长期养老险以及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同时,由于养老公司可能具备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养老公司还将兼具投资管理功能。
目前,中国保监会正加紧讨论制定养老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养老保险公司进行规范。据参与该规定讨论的有关人士介绍,讨论内容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公司的发起人“身份”、注册资本金、偿付能力、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以及监管等内容。
目前,已成立的两家养老保险公司只能在有关规定出台前“摸着石头过河”。此前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也是在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出台的。今后,有关专业保险公司的“专业办法”,将陆续紧跟市场发展情况出台。由于养老保险公司的年金业务涉及多个部门,养老保险公司未来将由谁监管,以及业务的行政审批流程如何,目前备受业内关注。
据悉,根据有关讨论内容,有关养老保险公司的基本监管思路是:其所有业务仍由保监会审批,其中,已经取得企业年金业务资格的养老保险公司,有关企业年金相关事项在保监会完成审批后,经过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认可(无需审批),即可进行;而养老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只需经过保监会审批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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