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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通讯员罗峰、雷宇报道:武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2004年,居住类价格已成为继食品后影响物价上涨的第二大因素。
去年,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3%,低于全国3.9%和全省4.9%的平均水平,实现了全年的预期价格调控目标。在19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四位。
据介绍,食品价格仍为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去年食品类价格上涨7.4%,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2.5个百分点,对总指数上涨的影响率达到七成以上。对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形成一定的冲击,由于相关部门实施宏观调控,有效防止了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因食品价格上涨而产生连锁反应。
另外,去年下半年,受建房装修材料上涨等影响,居住类价格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逐月扩大。从全年看,居住类商品价格累计上涨5.7%,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83个百分点,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率达到25%,成为继食品后影响物价上涨的第二大因素。
相关部门分析,2005年的价格总水平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总水平在4%左右。其中,钢材、粮食等重要商品的供求矛盾将有所缓解,但生产资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将是影响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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