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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义伟
2004年5月9日,访问英国的温家宝总理与当地华人华侨、旅英人士座谈。在那次会上,76岁高龄的“全英华人华侨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单声当面向温总理提出,“在目前‘台独’势力猖獗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国家制定‘统一法’,一定要尽快制定,而且刻不容缓。”温总理回答说,“你的意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我们会认真考虑。”
几天之后的5月12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有关促进祖国统一的建议,包括以法律手段促进祖国统一的建议,中国政府都会认真地考虑并予以采纳。
5月13日,本报发表题为“制定《国家统一法》五大理由”的评论,认为“海外华侨建议制定的《国家统一法》有可能以极快的速度进入立法程序,并在2007年年底之前浮出水面。”
让人不曾想到的是,中国立法部门的动作如此神速,2004年12月1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上传出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即将提交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消息。接踵而来的信息显示,这部法律将提交2005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消息传出,震惊全世界。
反应最为强烈的当然是台湾当局。在用尽各种各样手段之后,台湾新任“立法院长”王金平和“行政院长”谢长廷日前公开表示,愿意亲自率团访问大陆,就《反分裂国家法》进行沟通,希望大陆取消制定计划,即使不能取消,也希望暂缓制定。
王金平和谢长廷的想法,当然是一厢情愿。事实上,在传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消息之后,很多人也许没有注意到,即将面世的这部法律和英国华侨最先建议的“统一法”并不是一回事。
1月28日,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对此有过简短的介绍,他说,“这部法律主要的定位是反对‘台独’分裂,它不是国家统一法,而是反分裂国家法。”王在希讲得非常清楚。如果按照海内外中国人的民意,中国立法部门应该制定的,是一部主动出击、扫荡“台独”势力、完成两岸统一的《国家统一法》;即将出台的《反分裂国家法》,更大程度上是一部被动性的、以防范“台独”为主要目的的法律。
鲁迅先生曾有过一个类似的比喻:有人要开窗户,屋主人不让,那人说你不让开窗户我就把屋顶掀了,于是屋主人说你就开窗户吧。
《反分裂国家法》就是一部开窗户的法律,让“台独”这股污浊的空气散发出去,给两岸人民更多的清新和祥和。我们不希望有那么一天,全世界的中国人纷纷呐喊,“把他的屋顶掀了!”
真到了那个时候,《国家统一法》就会出台了,人民解放军就会开到台海岸边。(5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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