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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康元集团)通知,健康元集团于2005年1月19日至2005年2月3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了本公司8.6597%股份,即截止2005年2月3日,健康元
药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52,880,07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7.2791%。受让该股份的交易对方与健康元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与健康元集团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健康元集团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盛集团)于2005年2月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根据协议,健康元集团受让东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7167%以下简称(“协议股权”),总转让价款为17,000万元。东盛集团将于协议股权过户至健康元集团名下之前,先将协议股权质押、托管给健康元集团,2005年2月4日,东盛集团已完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健康元集团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健康元集团已于当日向东盛集团支付协议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详细情况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5年2月4日完成上述交易后,健康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91,797,5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57%,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健康元集团通过持法人股、A股及托管方式合计持有77,262,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461%;健康元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持有A股5,357,2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05%;健康元集团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B股9,178,3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2月5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丽珠集团 丽珠B
股票代码:000513 2005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东盛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联系电话:(010)8809112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社会法人股协议转让)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5年2月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丽珠集团: 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盛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健康元药业、受让方 :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协议转让行为:指根据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东盛大厦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6101012110486
5、企业类型以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民营企业
6、经营范围:科学仪器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中药中医药、西药麻醉药、保健食品、饮品、计生用品、医疗器械、体育用品的研究、开发(以上不含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高科技企业投资等。
7、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8、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税:国税字610134294261846
地税:地税字610104294261846
9、股东:郭家学先生、张斌先生、王玲女士三位自然人。其中郭家学先生和张斌先生是兄弟关系,郭家学先生和王玲女士是夫妻关系。
10、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11、联系电话:(010)880911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及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盛集团持有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71)社会法人股股份54,048,280股,占其总股本的28.92%;持有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68)社会法人股股份32,25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29.51%。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
东盛集团现持有丽珠集团流通A股40,600股,社会法人股38,917,518股,共计占丽珠集团总股本的12.73%。2005年2月4日,东盛集团与健康元药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东盛集团向健康元药业转让其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丽珠集团总股本的12.72%,以下简称“协议股权”),并于协议股权过户至健康元药业名下之前,东盛集团将协议股权质押、托管给健康元药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丽珠集团股份变动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5年2月4日,东盛集团已完成将其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健康元药业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已于当日收到健康元药业支付的协议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披露的其他基本情况
1、在本次股权转让前,东盛集团实质为丽珠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盛集团持有丽珠集团流通A股40,600股,占丽珠集团总股份的0.013%。
2、东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债务,亦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东盛集团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其他
2004年11月29日,东盛集团就协议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国有法人股股份编制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并于2004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予以了详细公告。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4年11月26日,东盛集团以每股4.368元人民币的价格(总价款为170,000,000元人民币)协议受让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国有法人股股份,股份性质亦由国有法人股变为社会法人股。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郭家学
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5年2月4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协议》;
三、《股权质押协议》。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同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备查阅。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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