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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欧盟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03年欧盟25个成员国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负担占国内生产总值(BIP)的41.5%,比2002年的41.3%略有回升,但欧盟各国的税收和社会保险支出占BIP的比例相差很大。欧盟10个新成员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负担占BIP的比例明显低于欧盟15国的平均水平(41.8%)。瑞典的税收和社会保险支出占BIP的比例最高,达51.4%,其次为丹麦(49.8%)、比利时(48.1%)。税收和社会福利支出占BIP比例最低的是立陶宛(28.7%)、拉脱维亚(29.1%)和斯洛伐克(30.9%)。
欧盟成员国的税负结构也参差不一。丹麦的直接税所占的比例最高(59.6%),波兰的直接税比例最低(19.7%)。塞浦路斯的间接税所占的比例最高(49.4%),比利时的间接税比例最低(28.8%)。德国的社会保险负担所占的比例最高(44.4%),丹麦的社会保险负担比例最低(5.4%),因为丹麦的社会保险体系几乎全部由税收承担。
(信息来源:驻汉堡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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