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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首批试点京渝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11:48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暂未列入试点行列

  新快报讯由于牵涉到众多购房者的利益,物业税开征的消息一直备受关注。而且早前有消息盛传,指广州极有可能成为首批物业税试点城市之一,使广州市民对物业税问题更加敏感。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对外透露,物业税正在处于模拟测算阶段,不久将在部分地区试点,首批进入试点地区的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深圳,而广州未列入试点行列。

  据了解,目前物业税的正式开征时间和税赋水平尚未确定。不过,针对早前传出的“因为物业税将按物业增值情况收取,所以计税标准可能会经常变化”的说法,税务专家刘桓表示,物业税的计税标准不会每年评估,而是会按照业主购房当时的不变价格计算,一直持续到建筑物消失为止。这样,每年缴纳的物业税将合理而透明,发展商、购房者及国家税务部门将互不亏欠。

  而业内人士表示,开征物业税是将目前约占住宅成本近五成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分摊到购房者逐年的税收上,这样消费者首次购房成本会下降,同时将会出现“买房不贵、供房贵”,这可能使得一部分消费者宁愿选择物业税相对较低的二手房。

  (姚泳湫)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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