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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黄汉杰
本报讯昨日惠泉啤酒(600573)公布的《关于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显示,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关注燕京啤酒收购惠泉啤酒后两者之间同业竞争的问题,惠泉啤酒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对于燕京惠泉同业竞争的质疑,本报已于去年10月22日进行了报道。
据悉,福建监管局是在去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对惠泉啤酒进行巡回检查的。监管部门认为,惠泉啤酒和控股股东燕京啤酒及其子公司都是生产销售啤酒的企业,虽然公司与燕京啤酒及其子公司的销售市场、产品档次存在区别,但在小范围内仍然存在竞争的问题。
对此,惠泉啤酒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燕京啤酒设立在福建省的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市场重叠,会发生同业竞争。为此,公司与燕京啤酒已签署了《不竞争承诺函》。
燕京啤酒表示将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燕京啤酒还承诺,在福建省内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价格低于惠泉啤酒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燕京啤酒在成为惠泉的控股股东之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销售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另外,在整改报告中,惠泉啤酒还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动较多的问题也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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