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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化解楼市泡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09:36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

  31日,在此间举行的“南京地产群英会暨中国地产大势研讨会上”,南京大学教授、著名房地产专家高波认为,国内许多城市房价已连续数年大幅攀升,一些区域的房价严重透支,目前楼市交易冷清、宏观调控趋紧,开发商受到两头挤压,可以用“三招”来化解楼市“泡沫”。

  高波认为,房地产的发展有一个特殊规律,这个规律就是房价总是背离其价值,在宏观经济看好时出现“泡沫”,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出现资产缩水。譬如日本上个世纪泡沫经济的破灭,首先是从房地产崩盘开始。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香港房地产大缩水,价格低于价值,都印证了这个规律。我国宏观经济形式持续看好,房地产必然出现泡沫。

  以南京河西新城区的“奥体板块”为例,在两三年的时间内房价翻番,许多楼盘价格超过7000元,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预计要建成规划中的中央商务区还需要8-10年,价格严重透支表明出现了“泡沫”,因此,“奥体板块”的房价将很难挺过2005年。楼市“泡沫”现象不仅存在于南京的河西、江宁、江北板,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也有。

  高波认为,应对目前出现的楼市“泡沫”,开发商可以用“三招”:

  第一招:做“股东”。“炒股炒成股东”,开发商做“股东”,即寻求合作,采取合伙或入股的形式融资,以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招:做“房东”。“炒房炒成房东”,开发商做“房东”,即不必将楼盘全部卖出,位置好的写字楼可以考虑招商,发展商业地产,用这种方式降低空置率和闲置率,是一种更划算的方式。

  第三招:做“地主”。开发商做“地主”,即严格控制手中土地的开发进度,如果2005年至2006年整个楼市交易冷清,则是储备土地的极好机会。

  高波认为,开发商要最终赢得市场,根本上还是应该从提高产品品质入手,从重营销向重产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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