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项目,因未经环保审批环节被环保总局叫停。
本报讯在1月18日公布了30个违法开工项目之后,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公布了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其中,五大发电集团的19家电厂赫然在目。同时,环保总局还向长江三峡开发工程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等5家企业和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系列举动显示了环保总局誓将“环保风暴”进行到底的决心。
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尚未启动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名单榜上,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和中电投集团五大发电巨头的企业在46家上榜企业中占据了前19家。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环保总局不久前已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在2005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在2005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为什么许多电厂至今仍未启动脱硫项目呢?
一家发电企业的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许多火电厂未启动脱硫项目,是因为安装脱硫项目的成本较高,一些关键部件需要进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安装脱硫项目的积极性。
但她同时表示,国家其实一直鼓励发电厂安装脱硫项目。2003年7月公布的电价改革方案也规定发电厂的脱硫成本、污染物排放费用都要折算成电价成本。但是,这些改革措施并没有得到完全执行。
环保总局此次突然掀起“环保风暴”,与以往的监管和执行手法截然不同,大规模曝光违规企业也实属罕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此举显示了环保总局加强、改变执法和监管的决心。而且,这种转变也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支持。这位专家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各级环保部门的行政权力并未真正得到体现,查处一些违法、违规项目也仅仅局限在罚款层面上,并未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形成真正有效的约束力。
但是,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日益严重,从环保总局公布的名单来看,电力、钢铁、石化、铝业等各种有可能出现污染的行业都普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现象,显示问题已经很严重。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必须加强环保监管和执法的力度,改变工作方式。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所长张汉亚表示,环保总局的做法“是个进步”,但是与真正的理想状态仍旧有差距。从1983年起,环境影响评价就被要求纳入项目评估中,但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这与环保总局,尤其是地方环保部门的失职不无关系。今后,以罚代管的做法也必须改变,比如,超标排污的企业就必须勒令停产,而不是采取罚款措施。
(宗文)
《市场报》 (2005年02月01日 第二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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