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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保险业新政策优惠多过深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11:24 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设总部奖励超过500万

  新快报讯(记者 杜宝仪 实习生 陈永杰)记者独家获悉,省政府即将完成2004年初广东保监局起草的一份《关于加快广东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建议》审批,在上半年出台一份支持保险业在内的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而保监局为鼓励企业或中外险商在省内设立保险公司,也在积极申请一系列包括现金奖励、税收、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如果设立
总部,所给予的优惠大大优于深圳、北京和上海地区的现行政策。业内分析认为,一些保险公司在广州设立总部的可能性很大。2004年深圳保监局正式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这是全国首个重点扶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广东设总部巨额重奖

  记者了解到,深圳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深圳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而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深圳的保险机构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此外,对在深圳新设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上年度利润达到规定数额,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广东保监局人士明确指出,在该局提出的申请当中,广东的新优惠超过深圳,比如设立总部奖励肯定不少于500万元。

  保监局企望金融创新

  深圳的《若干意见》中还提出,在深圳的保险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人员,将按每个职位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深圳市教育部门也将在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而深圳市金融办也称对保险公司加强上市指导,帮助企业妥善解决上市中遇到的税收、土地、房产等问题。广东保监会人士称,如果政策通过审批,超过深圳等地的各项优惠措施将加强广东的金融创新能力。此前,广东保监局已成功获得广东省政府支持,解决寿险代理人税收起征点问题。(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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