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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家在华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银监会最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总数已达到116家。银监会正在加紧审理其他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使符合法规要求的机构早日开办人民币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2004年12月1日,银监会宣布,我国按照承诺在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同时提前一年在西安、沈阳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使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达到18个城市。
外资银行对银监会实施的上述开放措施做出了积极反应。去年12月1日以来,先后有14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家外资法人机构总行向中国银监会提出了在上述5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其中北京10家,厦门4家,西安1家。银监会依照法规对以上申请进行了快速审理。
近期,银监会已相继批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厦门分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家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
去年银行查出违规资金5800多亿
2004年,银监会全年共查出违规金额5840亿元,比上年增加4072亿元;处理各类违规金融机构2202个,比上年增加690个。
在现场检查中,银监会依法取消各类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44人;在银监会建议下,各类银行机构实际处分违规人员4294人,比上年增加1974人;通过现场检查去年共发现案件数量274件,涉案金额15.1亿元,涉案人员479人。对上述涉案人员均已采取了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措施。
据了解,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200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主要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电石、焦炭、房地产、汽车等行业贷款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围绕各类机构的业务经营、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开展了一系列现场检查。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2005年,银监会将进一步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持续性和计划性,突出监管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检查力度。
去年底国内银行业总资产达31万亿元
据银监会最新统计,截至2004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31.4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
从各类金融机构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6.92万亿元,增长11.2%;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70万亿元,增长22.2%;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71万亿元,增长16.3%;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8.17万亿元,增长13.6%。
《市场报》 (2005年01月25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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