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继续实行“有保有压、差别电价”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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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9:36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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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两会上传来的消息,今年青海省将继续实行“有保有压、差别电价”的电价政策,努力疏导电价矛盾,缓解电量供需矛盾。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将仍在差别电价执行范围内。 随着青海省盐湖、水电、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4大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省电力需求大幅增长,2004年,青海省全年限电170天,外购电量达到21亿千
2004年7月份,针对全省用电紧张局面,青海省适时提出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行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在青海电网销售电价基础上,对属于限制类和属于淘汰类的企业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02元和0.05元。今年针对依然突出的用电问题和困难,青海省将继续在这些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继续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错峰、避峰和限电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布局、高污染的企业停止供电。 与此同时,青海省将加大电源电网投资建设,在近两三年建设一批电站,同时充分利用青海省丰富的风力和阳光资源,积极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设,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青海省缺电问题。记者了解到,仅2005年、2006年、2007年3年时间内,青海省投入电站建设的计划投资预计超过30亿元。其中2005年将投资14亿余元,新建、续建拉西瓦、公伯峡、康扬、黄丰等一批水电站;2006年计划投资7亿余元,新建、续建积石峡水电站、西宁燃气电站等;2007年计划投资9亿余元,新建、续建大煤沟电厂等一批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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