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 尽管诸如用双氧水泡制虾仁、用变质大米酿造香醋之类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但据媒体报道,自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食品违法案件已大幅下降,在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没有减弱的情况下,食品违法案件下降“说明了食品市场出现好的趋势,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华声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效果立竿见影,这是用不着怀疑的。我们只是担心,在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不法食品商只是暂时收敛,避避风头,俟风声一过,难保他们不会重出江湖,重操旧业,继续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因此,食品安全仅仅依靠专项整治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起一个经常性的食品市场监管体系才能有效地维持长远的食品安全形势。
从过去发生的诸多食品违法案件中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经常性监管无疑是“失灵”的,一些工商执法人员甚至满足于“收取管理费”,而忘却其“市场监护人”的公共职责,这导致部分不法食品商只要缴纳了工商管理费,就可以“合法”地经营劣质食品。不妨说,大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当地职能部门首先需要检讨自己是否失职。专项整治成为必要,正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工商管理部门在日常性市场监管上的不力。所以,虽然专项整治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显然还不到消费者完全放心的程度,专项整治总有穷期,工商管理部门必须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经常性监管,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效果才能长期巩固下来,老百姓才能真正吃上“放心牌”的食品。
除了在流通环节必须实现经常性的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还离不开在生产环节上严格把住卫生标准。前段时间媒体纷纷报道的“巨能钙问题”尽管被证明是虚惊一场,但从中暴露的食品添加剂隐患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从近两年国家对食品的抽查结果来看,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今年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大多也都是由于食品添加剂的不当使用造成的。解决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显然是当前专项整治力所不及的,因为按照旧的食品标准,一种不当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未必是“安全”的,但可能是“达标”的。试问质检部分该如何处理?问题出在旧食品标准上。这需要国家尽快修订食品标准,在标准中明确列出所有禁止添加物质的名单,检测食品的质量时,首先检测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我们期待修订后的食品标准能够将不安全的食用品拒于市场之外,市场之内实现经常性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督,则短期性的专项整治可望功成身退。
《市场报》 (2005年01月25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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