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自地税部门了解到,自2005年2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按照房地产项目建成年代确定。
据大兴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新的计税方式规定,个人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确定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须以
指导价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情况即时调整。
作者:齐雁冰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