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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计税价下月设底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6:47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自地税部门了解到,自2005年2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按照房地产项目建成年代确定。

  据大兴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新的计税方式规定,个人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确定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须以
以下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建成的房地产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为计税价格;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按价格基数的90%为计税价格;上世纪六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按价格基数的80%为计税价格;上世纪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房地产按价格基数的70%为计税价格。

  指导价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情况即时调整。

  作者:齐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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