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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日,沪深两市已有1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4年年度报告,在11家盈利公司中有10家打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但值得注意的是,有8家公司在回报投资者的同时,还表现出对再融资的渴望。业内人士认为,对此应辩证看待。
去年年底,证监会颁布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
细说明原因。市场人士认为,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市公司轻回报的弊病。今年,如恒丰纸业、华鲁恒升、峨眉山均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华泰股份董事会推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的分红预案;名流置业每10股拟派现1.20元(含税);南化股份每10股拟派现2.2元(含税);四川美丰更是每10股拟派现额高达4.50元(含税)。
上市公司盈利不忘回报投资者自然是件好事。但是,有8家公司在回报投资者的同时,还表现出对直接融资进而扩大再生产的渴望。如华鲁恒升拟增发不超过9000万股A股;名流置业拟增发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汇源通信拟增发不超过3800万股A股。此外,南化股份、柳化股份、科达机电均有再融资计划。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分红与再融资“并行”需要辩证地看待。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在增强,盈利后拿出现金进行分红应属正常行为。另一方面,对于个别公司,分红也许仅仅是再融资必要的“前奏”。因为证监会去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里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基于这项要求,一些打算向市场要钱的公司不得不象征性地拿出点现金“回报”投资者。因此,对于那些现金分红“蜻蜓点水”式的公司,投资者有必要长个心眼。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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