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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出台政策监测5类流通商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07:5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办法》称,五类商品将被重点监测: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认为需要监测的其它商品。《办法》指出,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及时追回。据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工商总局2001年印发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将被废止。(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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