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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黑龙江正式开业,这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农业保险的试点,阳光公司的成立不仅填补了我国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也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相互制保险公司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广泛采用的组织形式,是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它在组织形式、资金来源、经营模式、经营目标和
分配机制等方面与股份制公司有很大区别,具有经营灵活、成本低、适用于道德风险较高的保险业务等优势。相互制保险公司没有股东,投保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作为法人的组成人员即会员,以向公司交纳保险费,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形式,从事相互保险活动。也就是说,公司会员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统一体。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大多采用这种形式。据了解,相互制保险公司占全球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二。
据悉,开业当日,阳光保险公司与中国再保险公司签署了再保合作框架协议,并分别与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九三奶牛协会签署938万亩粮食作物和5000头奶牛保险协议。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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