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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记者 郑莉莉 发自北京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月11日表示,今后要通过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介,将一些基本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向社会发布,并提供公开查询功能。
同时,鼓励有关房地产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房地产市场监
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等科研活动。
建设部1月11日向各城市建委、房地局印发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部正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纲要中指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城市为单位,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依托房地产管理的各业务系统,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同时纳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
纲要中表明,数据采集范围覆盖各类市场活动,即增量与存量、买卖与租赁、住宅与非住宅、城市和乡镇。其中,新增商品房预售前的数据采集应主要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环节实现。预售及预售后的数据采集应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环节,以建立楼盘表的方式整合,并通过预售合同联机备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更新。预售前后新增商品房信息应通过采用统一编号体系来实现数据整合。数据冲突时,有明确的取舍原则。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1月1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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