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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魏宗凯
“你认为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昨天在一个国际零售高峰论坛上,上海阿明食品公司董事长尹文明向北京物美高级副总裁吴坚忠发出这样的疑问,他希望供应商同卖场日益激烈的进场费用矛盾能够引起行业的重视。
进场费成为矛盾焦点
尹文明说,他发问的前提是自2005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将施行《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叫停大卖场和超市强收进场费。去年12月11日,中国对外资零售业全面放开,可以预见的是今后竞争将更加激烈,而如果没有相关的法规出台,必然会牺牲供应商更多的利益。据介绍,一件普通商品从进入一些超市、大卖场仓库,再到出现在货架上,要经历10多种名目繁多的收费。
吴坚忠称,商品进入卖场肯定会产生费用,比如商品的编码、上货架以及人工成本,所以双方矛盾的焦点不是该不该收费,而是收费的额度,卖场不应把进场费当作赢利的主要来源而没完没了地加码。作为交易条件,只要是卖场与供应商双方在合同明确规定的,就是合理的。这样卖场和供应商将各取所得、互利共赢。
卖场胃口越来越大
上海市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告诉记者,现在卖场和超市向供应商收进场费已成了惯例,而且胃口越来越大。“如果说行业利润是100元的话,卖场要拿走120-140元,这无疑把供应商逼向亏损的不归路。”陈恩国说,2004年度炒货行业一些龙头企业的净利润也不过3%,超过98%的企业都是亏损的,主要原因就是销售成本越来越高。“以阿明为例,去年在卖场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四分之一,但销售成本却占总成本的40%以上。”
寡头垄断控制渠道
一家平板电视供应商昨天告诉记者,像等离子、液晶等高档彩电,毛利率高达20%以上,但是扣除经销商的种种费用后,供应商仅能获得0.3%的净利润。据介绍,除了高额的进场费外,商家每次促销活动也要向供应商提出费用赞助要求,如花篮、条幅、充气拱门、户外路演、媒体广告等支持。此外还要供应商推出特价商品,增派临时促销员。
“现在供应商光出钱还不行,还要出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家电专家陆刃波称,一些大家电连锁商每年都会在几个重要节日前大发“英雄帖”,邀请供应商高层到其门店签名助阵,这体现了当前国内家电市场上经销商垄断的寡头经济,由于它们控制了渠道,就找出各种理由盘剥供应商。
通道费细则将出台
去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网站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认为,对进场费进行征税,说明政府承认了收取进场费的合法性。据他所知,国家商务部也正在制订关于通道费的细则,估计今年上半年就会出台。但顾国建同时也对此表示担心:“控制不好就会出现异化,进场费会成为卖场赢利的主要来源,从而弱化其销售的能力。”顾国建称,今后零售商的整合将以供应商的整合为前提,而收取通道费是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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