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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监管部门就有重拳出击的行动,分别对利嘉股份、国光瓷业、方大A、B等上市公司展开立案调查。并对丰乐种业存在的募集资金用于炒股未披露、虚构利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而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2004年一年里,共有20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31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1家公司被当地证监局责令整改,遭到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上市公司近50家,平均每三天左右就有一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曝光。
监管部门对存在诸如信息披露不规范、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上市公司采取不姑息的坚决态度,无疑对保障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及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目前国内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出资人缺位的问题,内部人操纵董事会的现象比较普遍,各股东之间的权利严重不对称等直接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形同虚设,由此造成的道德风险直接危害着上市公司本身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虽然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及规范其董事会的行为,然而由于违规成本过低,犯罪成本低廉,导致了尽管不断有上市公司被公开遣责或受到了处罚,仍然有不少董事会及其高管铤而走险,敢于与监管部门进行博弈。
市场曾把这种现象归罪于股权割裂造成的一股独大效应,然而在成熟市场中,全流通的上市公司照样存在着种种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这充分表明,股权分裂只能使侵害公司利益及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更猖獗,解决了股权分裂的问题,并不能使市场变得更为透明干净,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如何使上市公司运作更规范透明,制度设计及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才是最关键的问题。目前依靠管理层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硬约束的严打行动,治标不治本。总不能一对一地长时间进行监督管理,也缺乏相应的人力及物力来进行贴身式监管。
因此,笔者认为要大力提高违规违法成本,使那些正准备犯事的群体感到有一种强大的威慑感,只有使他们在作出相应举动之前能够辨清违法违规成本的悬殊,才能遏制其行为的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在一段时期内会产生一定积极的作用,但市场长期的诚信建设还是需要极高的违法违规成本及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的确立。希望我们的证券市场能少一些因道德风险而引发的不信任危机,早日走上规范健康的发展之路。上海证券报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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