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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部分配四川省的稀土配额是1037吨,占全国配额总量的2.2%,配额量排在全国得到稀土配额的19个省市、中央直属企业的第13位,远远低于四川省出口企业的需求(附:2005年我部已下达第一批稀土配额,四川省是785吨,占总配额量的2.15%)。四川省稀土矿储量居全国第二,达400万砘左右,品质第一,全省年设计处理精矿能力达5万吨左右。四川省的稀土矿具有与其它地区完全不同的特点,它的矿粒粗大,组分单一,有害杂质少,易采选,易冶炼,所需工艺流程短,投资少,再加上资源独具特色,低廉的原辅材料,丰富的水
电资源和发达的盐化工,使得四川的稀土成本比其它地区较低。特别是近几年,四川稀土的分离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拥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湿法分离技术在全国领先,其它的萃取技术、化学分离技术等都独具特色。2004年四川省通过配额出口稀土1030吨、约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54万元),而四川省2004年向省外供货数量约是四川省出口数量的10倍,价值人民币2亿元左右。而且四川省稀土矿处于民族自治区域的居多,大多是当地的主要矿产资源和财政来源。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外向度低,这些民族地区和企业的外贸出口急需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如四川省凉山州的一家稀土企业,具有年处理8000吨稀土精矿、全分离2000吨稀土氧化物、500吨稀土金属和合金的生产能力。该企业的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年实现销售收入4800万元,实现销售利税400万元。在我部分配给四川省的稀土配额中只得到60吨的配额,占其生产量的1.15%;出口金额约为10万美元,占其销售收入的1.7%。由于配额较少,该企业每年供外省出口的销售收入约4000万元,大量税收和利润因此流失到获得配额的省份。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出口创汇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我部在稀土配额的分配上,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扶贫开发战略,向真正具有矿产资源和深加工能力的西部省份和少数民族地区作必要的倾斜,增加西部省份的配额数量,充分发挥西部省份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使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信息来源: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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