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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展企业:
自第86届始,广交会医保馆被设定为招展展区,摊位的申请、分配和协调由医保商会负责。作为医保馆的组馆单位,我会将从各个方面支持和宣传会员企业和参展企业。我会在1994年秋季(第76届)广交会创办了《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医药保健品馆馆刊》(以下简称《馆刊》),由于其资料准确、实用性强,为中外客商所瞩目。由医保商会编印的《馆刊》
是广交会医保馆唯一允许在广交会期间对外发放的医保馆专刊,被外商誉为“广交会上专业性最强的刊物之一”。
第97届广交会将于2005年4月15日在广州开幕,本期《馆刊》将在广交会医保馆和序幕大厅馆刊发放处免费赠送。为做好本期《馆刊》的编辑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享受优惠的认刊企业范围及优惠内容幅度:
1、 首次参展的新会员企业;
2、 位置在一层特装区域的企业;
3、 历届认刊的企业;
4、 对每期认刊1版以上的企业优惠原价格的10%,对一次认刊两版以上的参展企业优惠原价格的15%;
5、凡认刊宣传资料的参展企业可另外在“商标司徽集锦”专版中免费刊登1个商标和1个司徽或在“特新商品介绍”专版中免费刊登1个商品介绍。二、征集参展企业认刊宣传资料:
本期《馆刊》继续征集参展企业认刊宣传资料,扩大企业影响,在广交会上创造更多、更好的商业机会,促进成交。
1、收费标准:彩色图文宣传资料每版(大16开)8,000元;彩色文字宣传资料每版6,000元;半版按60%收取。封面12,000元;封二10,000元;封三10,000元;封底12,000元;
2、请认刊宣传资料的参展企业自行设计版面草图,包括图片张数(每版不超过5张)、排版位置、文字、格式等;如企业自行制做胶片,请将成品尺寸设定为210毫米*285毫米(包括四边留白的毛口尺寸为213毫米*291毫米);
3、标题文字字号、字体(包括英文)由刊登宣传资料的参展企业自行设计,正文一律用简体字,英文用楷体;
4、征集参展企业认刊商标、司徽集锦:
为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宣传企业的注册商标,本期《馆刊》继续辟出商标司徽集锦专版宣传参展企业的商标司徽,包括商标司徽标识、注册人。请医保展区参展企业将代表自己企业形象的标识刊登在馆刊上。
1、一个商标或司徽约占每版(大16开)的十分之一;
2、认刊司徽或一个商标收费500元,每增加一个商标加收100元;
3、凡第一次在《馆刊》上刊登商标或司徽的参展企业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注册证复印件)及所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商标标识原样两套。三、征集参展企业认刊名优特新商品介绍:
本期《馆刊》将继续开辟“名、优、特、新商品介绍”专版,宣传参展企业名、优、特、新商品,突出我出口商品形象。请本届分配在一层特装区参展的企业认刊此栏目(已认刊本刊物其他栏目的保证性摊位参展企业除外)。
1、一个名优特新商品介绍中英文文字合计应在200字以内;
2、每认刊一个名、优、特、新商品文字介绍,收费500元,加登照片每幅300元。
请认刊的参展企业填写2005年春季(97届)广交会《馆刊》认刊合同书(复印有效),于2005年2月1日前传真我会会员部,并于2005年2月5日前将要刊登的资料(软盘、光盘)(中英文文字一律使用打印稿)寄至我会会员部,同时将认刊所需费用汇入我会帐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8层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员部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罗 扬
电话:(010)87782235
传真:(010)67702069
E-mail : fly0118@sohu.com
开户行:北京农行开发区支行潘家园分理处收款单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帐号:220201040000182用途:宣传费注:认刊的企业请拨打上述电话领取2005年春季(97届)广交会《医药保健品馆馆刊》认刊合同书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004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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