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立嘉图/文 新年的娱乐活动分外多彩。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在假期中竟和侵犯知识产权沾上了边儿。
盗版影碟:
重法出台难责众
新年的影讯分外诱人,《天下无贼》、《功夫》、《加菲猫》……去电影院虽然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音响效果,但全家人买上两张碟围坐家中,共赏影视新作似乎更经济易行,于是这几天音像市场分外红火。
记者在号称北京最齐全的音像制品商店王府井的FAB了解到,新年这几天的销售情况高出平时40%左右。但店长任先生同时也表示,盗版对音像市场的影响相当大,这个数字实在算不上什么。数据表明,目前国内音像市场上正版盘和盗版盘的占有率是9:1。尽管几周前,国家颁布法令,今后贩卖盗版盘数量合计在1000张以上,就要被判处3年以下徒刑,卖5000张以上,就要被判处3-7年徒刑。但从新年几个较大的盗版影碟集散地的情况看,情况仍然不尽如人意。作为电影《功夫》国内惟一授予音像版权的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保护该公司独家音像版权发出了重金悬赏:凡消费者举报并成功查获的,按照核实缴获盗版碟数量,每套奖励0.5元现金。但即便如此,圣诞节当天,记者在市面上就发现了盗版的《功夫》。接受记者采访的几家正规的音像店负责人都表示,法规在短时间内能否起作用还需观望。
据记者询问,新年间选择在家看碟的朋友中使用盗版影碟的竟超过半数。在大多数国人还算不上很富裕的情况下,说到“买盘”,不少人第一个想到的还是立交桥上、马路边上、地铁站里随处可见的盗版摊。由于盗版影碟不像其他假冒产品一样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又“物美价廉”,所以还是一些版权意识不强的人的首选。反盗版的呼声日益强劲,相关法规也已逐步完善,但目前查处的力度和手段还有所欠缺。一位曾参与过查抄行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盗版盘的贩卖者们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因为惩治的力度与所贩卖的盗版盘数量挂钩,大多数小贩随身带的盘片极其有限,受到的处罚也难伤筋骨。
欢唱时刻:
巨额使用费难免单
假日里,约几个朋友找一家KTV唱唱歌已经成为了年轻人们再普通不过的休闲活动。元旦期间,北京几家比较著名的KTV都出现了“爆棚”现象。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在包厢中随着电视屏幕上的明星一同尽情歌唱的同时,也有可能侵犯音像公司的制作权。
12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乐圣、钱柜两家公司未经许可对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拍摄制作的3首MTV音乐制品以KALAOK的形式进行商业营用,分别侵犯了音乐著作权的两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两家公司被判侵权,并分别进行经济赔偿1.6万元。此案虽然赔偿金额不高,但却是一个信号。据记者了解,北京的几家KTV库中的歌曲在1万首到3万首之间。3万首歌要付多少钱,不是任何一家KTV都能说可以清楚的。KTV现在把钱给了音协,今后的钱到底应该怎么交?交多少?还没有定论。乐圣公司委托代理人“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早出台一个收费相关标准和政策”。
记者在朝阳门的“钱柜”采访到了前来消费的陈小姐,她表示由于工作压力大,自己常来这里玩,现在的价位她还可以接受,但她担心,“如果今后MTV都要收钱了,经营者肯定会把钱摊到我们头上,到时候我们还能有消费得起的地方唱歌吗?”
在线盗版:
免费午餐难持久
上个网也会侵权?但可以肯定,在网络上度过新年假期的网友们有不少都碰上了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范畴的问题。先不说我们很多人使用的盗版WINDOWS系统,光是看看很多软件下载网站上形形色色的各种著名软件注册机、解码器等程序后面居高不下的点击率,就可以看出在线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这类现象不只存在于我国,叫嚣“网络无极限”、“共享一切”是国际上很多网友的口头语;破解某个软件的防护程序,也是很多网络高手们引以为傲的能力。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等“在线盗版”触犯法律。所以下个MP3,下个软件,相互传递一些自己电脑中存储的好东东,这些网友们平时在网上进行得再普通不过的互动交流,今后都需要谨慎从事了。如果以此盈利,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新年伊始,就有消息传来,2004年全国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1条,我国境内累计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已达整整200条。被查缴的这200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全部是国外生产、由境外盗版集团非法走私入境的。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侵权盗版的最大受害国。
反侵权,反盗版,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我们任重道远。
《市场报》 (2005年01月04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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