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鸿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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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九张,实收表决票九张。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提名,同意陈善清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向华夏银行办理1000万元抵押贷款续贷的议案》 公司于2003年12月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签定了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短期借款合同,以自有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目前该合同已到期,为妥善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同意以评估值为人民币18,734,531.38元的自有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续贷,期限壹年。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8日 附件一: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善清,男,1973年2月17日出生,本科。曾任广州华美教育集团团总支书记、校长助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团支部书记、经理;共青团广州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总经理;现任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罗晓林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一职。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提名,董事会同意推荐陈善清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陈善清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意按规定将《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佩莲、李战良、施伟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