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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萧曼平 实习生罗孔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许罗丹接受本报专访时称,中国本来享受的最惠国待遇或者享受原产地条例到期,所以中国政府按国际惯例制订了该条例以自我承诺自我约束。
颁布条例自我承诺自我约束
在新的条例实施后,1992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1986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许罗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施行并非因旧的相关规定不合时宜,而是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有关原产地规则的承诺到期了,中国不再享受最惠国待遇或者享受原产地条例。
许罗丹指出,中国需要自我约束的背景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容易令别人感到受威胁。中国在世界上给别人造成一个明显的错觉,那就是好像中国有很多产品在主导世界。有一些产品,如鞋、电饭煲、电风扇等,中国确实是大户;还有如纺织品、家具、塑料袋等这些遭到反倾销的产品,中国确实是占了很大一块,但所有加起来,实际上在世界GDP总额与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微不足道。
条例规定模糊
“中国做出的即时承诺是很正面的。”许罗丹认为,因为中国和其他国家不一样,中国有很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产品都打上中国的标签,都算是中国的产品这就是问题所在。如制造加工工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六条没有讲清楚。不讲清楚有两个原因:首先这是在WTO框架下中国政府的一个承诺。第二是不能回避中国的特殊问题。
许罗丹分析,中国出口的50%~60%都是外商投资创造的,但加工的程度到底有多少。以前国际原产地条例把加工程度分为三类,而现在中国颁布的原产地条例要求的则是百分比。其中第6条规定中的“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一定的百分比。”这里没有具体说明增值了你能获得什么,这就是模糊的问题,这就是维持现状。但如果把条例弄细了,就可能导致外资流出中国。这就是中国政府入世后的一个承诺,但并没有解决中美贸易赤字的问题。而这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就更应该守规矩了。
“又如第8条,经常说有关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原产地不影响所包装产品的确定,然后对包装不再单独确定。这等于重新写一遍,全世界都是这样的。不一样的是百分比,但发达国家的百分比是明确的。”许罗丹同时表示,当然我们不能模仿发达国家,中国只能和发展中国家比。
条例对增加外资在华加工工序意义不明显
条例是否可促进外资增加在华的加工工序呢?许罗丹认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本来外资在华加工程度越高,对企业来说就越合算,就越可以打上“中国制造”的标签,对“中国制造”的含金量越有提升的作用。但很多产品,其实“中国制造”的成分是很低,劳工费用少得可怜。新条例的颁布也并不意味着有利于提高外资“中国制造”的费用,或者说能够把外资更多加工工序挪到中国来。因为外资只要符合中国法规,就不能去规定百分之几才算进“中国制造”,而我们又是吸引外资的国家。我们只有自己发展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而不是行政干预。(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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