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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讨论收回远郊区县政府自行收支土地出让金权力
本报讯 (记者吴海花)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正起草相关通知,拟收回远郊区县政府自行收支土地出让金的权力,规定远郊区县公开交易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要
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政府部门倡导的土地垂直管理进入实质阶段。
土地出让金将统一收缴和支配
今年7月1日,原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正式分家,此举体现了北京市政府要对土地进行垂直管理的决心。但由于土地市场的复杂性,关于土地垂直管理的相关政策迟迟未能出台。日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三家单位正在起草有关通知,拟改变以往远郊区县自行收支土地出让金的做法,由市相关部门来统一收缴和支配。业内人士认为,一直以来,城八区的土地出让金都是直接上交市财政,只有远郊区县是例外,通知下发之后,将改变这种“区别对待”,这是北京土地市场逐步走向规范的信号,也意味着政府部门此前一直倡导的土地垂直管理进入实质阶段。
据了解,该通知(讨论稿)规定:远郊区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在通知下发前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土地出让金要上交到经市政局核定的银行账户上;在该通知下发之后的交易地块,其土地出让金直接交到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交上来的土地出让金先部分上缴中央,再留一部分用于新建项目的土地开发和使用等,余下返回区国土局。
可能会在无形中增加开发商负担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远郊区县土地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区县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用于基础建设,比如修路架桥,铺设市政管线等,第二是收购土地,做土地开发储备用;第三个是农用地方面的。虽然现在远郊区县的土地出让金都由区里自收自支,但区国土局只是一个执行者,即使新通知下发,也不会构成太大影响。而不少远郊区县的开发商也表示认可这一政策,认为该政策有利于北京市整体土地市场的规范发展。
但北京市西城区城建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王程则表示,把土地出让金由区县支配改由市里来支配,往往时间会不及时,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也许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有可能把一些基础建设的成本摊到开发商头上,或者会加大其他项目的收费,无形中增加开发商的负担。他建议,如果能对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期限做出限制的话,将更为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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