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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朝晖
1999年是我到中华工商时报驻福建记者站工作的第二年,那年的一次采访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因为那是我个人第一次深入一线解救受困的民营企业,同时也深切地体会到了中华工商时报在民营企业中的影响力。
那天下午,王发枝站长接到温州记者站站长叶正积的电话,说温州商人张微风的一车货物在福建省某市被公安局扣了,说是走私货,要罚款4万元,交钱才能把车开走。这是老张第二次被扣,上一次就被“罚”了一万,这回实在受不了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向叶站长求援,叶站长便委托王站长处理。
此时,张微风已经到福州并来到记者站,介绍了情况。王站长便决定让我当天下午就跟张微风到出事地点“走一趟。因为情况已很明显,公安局不能单独执行查走私的任务,怀疑是走私的货物应交由海关调查处理,更不能交了罚款就放行,那不是纵容走私是什么?
从福州到出事地点有3个多小时的车程,又是跟当地的公安局打交道,我当时虽然还很“嫩”,但还是留了心眼,先带老张他们到省公安厅警务处投诉。警务处的同志非常认真,给那个市的公安局长打了电话,要他在局里等我们。
赶到那里时天已经黑了,局长在办公室里等着,但态度非常“不爽”,没说几句话就走了。原来老张把事情捅到我们报纸,又到省公安厅投了诉,他们就想放行了事,不再罚了,这件事也就算完了。
我和老张就到公安局的经侦大队办理取车手续。给我们办手续的一位工作人员以为事情过去了,显得很放松,一面责怪老张不该找媒体,一面大谈办公经费紧张,搞搞创收云云。我也不说话,把他的话记在心里头。同时注意到几个被扣车主抱着大叠的现金来交罚款,居然就在公安局里头办理,而不是到银行缴款。
当晚,我就和老张到车场取了车,并向几个被扣的车主了解了情况。第二天上午,还到该市的行政罚款缴款银行和财政局做了采访,随即返回福州。
虽然老张的事算是解决了,但几天后我采写的稿子还是见了报,这出乎他们的意料。但是事情却没完。稿子见报后几天,记者站就接到厦门一家外资企业的电话,说他们在几个月之前在同一个地方被同一个部门罚了5万元,原因跟老张一样,货物没有随身单证,由于货物紧急,只好交了罚款,现在他们单证齐全,问能否把罚款要回来。
王站长便跟公安局的人联络,那边也表示,虽然罚款已入库,但只要提供齐全单证,可以退款。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的人一定要我陪他们去取回5万元罚款,自已不敢去。我因为有其他事,没有和他们一起去。后来他们打电话给我,说是派了一个女的去把钱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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