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份起券商资金实行分户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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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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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实习记者 季彬)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券商自10月1日前将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分开,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席位指定情况和自营业务使用的账户。 业内人士分析,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多年困扰证券市场的股民保证金不会再被
通知规定,实行自营、客户分户结算之后,证券公司对全部交易承担最终交收责任。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发生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可以扣留其自营席位上的证券以防范风险,但不得扣押该证券公司客户业务席位上的证券和备付金。对于客户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可先从该证券公司的自营备付金账户扣款以完成交收。无论是自营还是客户严重持续交收违约的证券公司,结算公司可与交易所协商限制或停止其自营席位交易。通知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将佣金的收取比例向结算公司报备。对于佣金、利差及其他需要从客户结算备付金向自营结算备付金划转的结算调整,证券公司均需向结算公司提出申请,经结算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完成;对于违反三号令及其通知规定的划转,结算公司应当拒付。保证金存管已试行 据悉,早在2002年1月1日证监会发布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已要求证券公司实行分户管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此项规定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据了解,随着近年证券市场的日渐低迷,证券业的经营环境普遍不佳,而部分证券公司的违规经营,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了近年证券公司被关闭或被行政托管的事件不断。在此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上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有关鼓励证券公司创新试点的方法。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南方证券因为行政托管而实行保证金的第三方托管外,已有不少符合鼓励创新试点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始实行保证金分户管理,如国信证券、长江证券等券商。 据业内人士介绍,相对于南方证券的第三方托管模式,国信证券和长江证券是委托银行对客户资金总额进行监控,这样保证了券商的重要利润来源息差收入不会受到损失。 广东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吴冶军认为,该通知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发生资金交收违约,结算公司有权扣留其自营席位上的证券,这意味着证券登记公司增加了监管证券公司的保证金的责任。从形式上,客户资金在任何时候都不再存在被券商挪用的可能,比目前有不少创新试点证券公司采取的分户管理形式,要求更加严格。(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