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健民"特别决议"透出自律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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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6: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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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公司自带紧箍咒 有些上市公司完善自身治理往往是在外力作用下的被动行为,而记者在阅读武汉健民(600976)半年报时却发现,该公司一项并不起眼的董事会议程,却透出其规范自律、自觉完善公司治理的行为亮点。
与半年报同时刊登的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113条规定的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记者注意到,上述修改将董事会决策事项分成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实际上是增加了特别决议,将许多事项的董事通过数由原来的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并要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这一做法显然是增大了公司在许多重大事项上的决策难度,大有自带紧箍的味道。值得一提的是,修改中纳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内容竟多达十项,远远多于普通决议的四项,其十项内容中不仅包含了公司发债融资、重大收购计划和投资计划等关系到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而且包含了董事会人数的变化、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等公司管理层面的具体事项,似乎显出该公司此次特别决议的增加,并非只是纸上谈兵的做秀行为。 为此,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增加特别决议,的确增大了不少重大事项的决策难度,但这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和投资风险的规避,也更有利于保护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据了解,为董事会设定特别决议的做法,在香港和境外上市公司中多有存在,但在内地上市公司中却不多见。有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能够自觉地规范自律,事情无论大小都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提倡。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只有上市公司认识到了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并且自觉自律规范经营,整个证券市场才能得以真正健康有序地发展。上海证券报记者陈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