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广传媒弱市大涨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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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9:18 南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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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首家“以股抵债”方案获国资委批准 电广传媒弱市大涨6.04%
本报讯(记者/谢美琴)昨日,电广传媒公告其“以股抵债”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实施,成为自证监会国资委启动这一试点后首家以股抵债方案获得批准的上市公司。受此利好消息刺激,在昨日的弱市中,电广传媒股价逆市大幅拉升,全天涨幅为6.04%,居深市涨幅第二位。 在电广传媒的股权结构中,关联股东持股占50.31%,流通股股东持股占45.67%。电广传媒董秘周竞东对记者称,实施“以股抵债”对中小股东至少有以下两点好处。首先,中小股东手中所持股票的权益会有所增加。“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2004年中期的每股收益将由0.09元上升到0.12元,上升了29.03%,净资产收益率也由1.33%上升到1.72%,上升了29.09%。其次,“以股抵债”后,产业中心的持股比例由50.31%下降到35.92%,失去绝对控股地位,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得到改善,中小股东将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但是,此前亦有分析师统计过,目前电广传媒每股7.12元的净资产中,流通股东贡献了6.72元。以净资产计算每股定价来实施“以股抵债”,实质上是对流通股东利益的再侵害。 据悉,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的正式实施,除了需要获得国资委的正式批准之外,还需经过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征集流通股股东对此次以股抵债方案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正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8月27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市场人士预计,在现行的股权结构下,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要通过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并不是难事。(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