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开办国内旅行社由北京旅游局审批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4:17 北京现代商报 | |||||||||
|
商报讯 (记者柏忍冬王东亮)记者昨天获悉,国家旅游局发布公告,对保留的14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重新“界定”。其中,国家旅游局局将负责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等8项,而包括北京市旅游局在内的省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将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等4项。这是我国旅游行政主管机关首次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划清管理范围。 据记者了解,此次国家旅游局划分行政审批权力范围,是依据上个月刚刚实行的《行
有关负责官员告诉记者,此次行政审批权划分,主要依据“内外有别”的指导思想来进行,国家旅游局负责8项审批,包括: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经营组织我国公民到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边境旅游项目审批。 根据公告,北京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领队人员资格审核、导游证核准、临时导游证核准等4项行政审批。 此外,由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2项: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以及旅游发展规划审批。业内人士表示,划分后,尽管国家局功能偏“外”,但市局偏“内”,但两者仍有交错部分,例如领队人员资格审核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国家旅游行政主管机关首次放弃行使多年的权力。据了解,此前由于管理体制以及旅游行业特殊的所有制结构等原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直都将企业控制得较为严格,下放权力,主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实属罕见。 对此,一些学者纷纷表示赞赏。经济学家张钦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表明我国旅游经济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即政府不再控制企业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但有关旅游专家也对此保留了看法:长期的无法行政和任意行政,甚至是违法行政行为,恐怕难以用一纸公告来纠正。J107J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