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民呼唤水上“110”(地方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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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3:39 人民网-市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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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蒋升阳 8月1日中午,松花江哈尔滨段发生一起特大翻船事故。一艘舢板游船撞上采沙船后翻船,一对母女溺水身亡,另有5人失踪,直至8月4日仍下落不明。 今年入夏以来,松花江哈尔滨段不断发生舢板游船翻船事故。据哈尔滨沿江整治办调
翻船事故都由舢板游船违规营运引发,“8·1”船难事故船更是一艘自用船只,无权营运。事故都发生在开放水域,而按有关规定,开放水域不允许舢板游船营运,更不允许舢板横渡过江,而此前舢板船几乎都在违规营运。“8·1”船难后,哈尔滨市政府下令,将松花江防洪纪念塔附近水域的198艘个体舢板船全部收购,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眼下,“8·1”船难救援中暴露出的水上报警机制不灵、救援迟缓的弊病,成为哈尔滨市民的关注焦点。 “8·1”船难的目击报警人张先生描述了当时的情形:“110是在接到我报警后大约半小时左右赶到的。其间,尸体又向下游漂流了大约50米左右。打捞过程中,110又打了两次电话给我,询问有关尸体方位的具体情况。” “110”为何姗姗来迟?政出多头,缺乏统一的水上报警、救援体系导致救援迟缓。松花江水上救急政出多头,发生在指定水域溺水的事故救援归体育局江上管理办救护队管;发生江上沉船事故,归黑龙江省航运局打捞站管。这两个部门虽有急救能力,但都没有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而公安局的“110”急救电话,接警后却没有救人的设施和指挥权力。 哈尔滨市公安局水上民警大队大队长马辉说,“8·1”船难发生时,当群众向没有救人能力的“110”求助时,因3个救人部门之间不能相互协调,他只好通知海事局。由于哈市没有统一的水上事故报警电话,江上船舶人员遇险求救报警方式五花八门,贻误搜救时机。 在“8·1”事故打捞现场,当地媒体的记者采访多位哈尔滨市民,他们呼吁: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水上110”。哈尔滨市社科院的专家鲍海春也认为,哈尔滨市应尽快组建“水上救护110快速反应系统”,由政府出资或市场化运作,将水上民警队、海事局、体育局、省打捞站整合为一体,将救助和水上管理一肩挑,减少推诿、扯皮事情发生,提高效率。平时严加管理,熟悉掌握江面水情,游人、船只情况和规律,救助时第一时间到位,及时、妥善地开展江上遇险救援工作。 人命关天,哈尔滨市有关方面应尽快行动起来。 《市场报》 (2004年08月10日 第三版) |
















